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拟定中国电动车城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第二届一次成员代表会议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选举,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参加,过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二、中国电动车城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章程,由联盟理事会和秘书处共同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后,在本次会议举手表决。
三、拟选举常务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名,秘书长1名。
四、常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由各成员进行推荐,并实行等额选举,举手表决。
五、未尽事宜,由联盟理事会和秘书处讨论决定。
六、本选举办法,经2023年11月10日中国电动车城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第二届一次成员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