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扎实推进“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市场重点商户商品监管制度。
1、重点商户是指入驻本市场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企业或代销经销知名品牌的商家。重点商品指专利产品或市级以上名优产品、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2、对符合第一项条件的企业商户予以重点监管,即符合条件商家在此经营除向市场管理部门(正版正货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其委托的中国电动车城营销中心)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代理授权证明,法人身份证等基本要件外,还必须提供商品质检报告、生产厂家名称、电话、地址和专利证明、商标及名优产品原件、复印件、各项获奖证书等一系列信息资料。3、中国电动车城正版正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县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其经营范围、商品质量、价格、诚信体系执行情况予以检查,发现问题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4、业主应在店内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营业执照,税务证,代理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并积极配合检查。5、店面环境整洁装潢讲究;店内商品摆放上架有序;经营管理规范;店员熟悉业务;联系畅通资料齐全。